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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名词解释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5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2 19:19:20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一、范围

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的补偿;

1、行政主体变更行政许可、行政计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政策和行为的补偿;2、国家危险责任的补偿;

公民因保护国家财产或协助执行公务受到的损失的补偿;3、行政主体限制相对人某些合法权益的补偿;4、部队军事训练、演习、巡逻、执勤等或戒严、制止骚乱、对付内乱、追捕逃犯等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以及工程兴建造成部分个人、组织不应有财产损失的,甚至个别人身伤害的补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区别

1、基础不同:

行政补偿是基于合法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是基于违法的行政行为。

2、理论依据不同:

行政补偿是基于公平负担原则,行政赔偿是基于惩罚原则。

3、标准不同,行政赔偿高于行政补偿,不低于行政补偿的数额和范围,可以有利息损失,行政补偿则没有。

4、提起诉讼的根据不同。行政赔偿只能在确认违法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行政补偿没有此限制,所以有些案子在行政赔偿过了起诉时效后,可以走行政补偿的程序。

5、行政赔偿法院可以委托评估,行政补偿中法院一般不委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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