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商洛市3个单位获评陕西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4:37:00    

近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评估情况的通报》,商洛市法治廉政宣传教育实践中心、丹凤县第五小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洛南县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等3个单位获评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近年来,商洛市坚持把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作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载体,按照方向正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形式新颖的原则,大力加强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实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等重点对象普法的全覆盖,取得了法治宣传教育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商洛市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坚持立足县域、多点联动,以实践中心建设带动各领域、各层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商洛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集群,更好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学法需求。同时,坚持市、县(区)上下联动,积极盘活用足教育资源,有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学实践和交流互鉴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庭审警示、以案释法、司法修复等多点发力,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刘旸 审核:杨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报料关注西北信息报微信公众号(xbxxbwx)留言或加编辑微信号:y609235490 投稿邮箱:xbxxbxmt@163.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