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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被罚472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6 09:44:00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6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

对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王姝、冷海鹰、欧阳晴虹、毕姝晨、叶蜀蓉、殷勇兵、沈丹吉、席于林、石可、余辉、孔德云、姚睿、阮宇红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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