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期 占有改定 法条解析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15 09:03:13
占有改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释 法
占有改定,是指在转让动产物权时,转让人希望继续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并约定转让人可以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因此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实现所有权移转仅仅是通过当事人的合意在观念中完成的。无论约定采取何种形式,口头或者书面,第三人都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信赖出让人直接占有动产这一事实状态,而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就必须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保护。
相关文章
-
FAGOR热水器售后服务中心实时反馈-今-日-资-讯
2025-04-19 08:48:14 -
乐家热水器24小时全国售后热线实时反馈全+境+到+达
2025-04-19 08:46:18 -
德恩特热水器-全国各售后热线实时反馈-今-日-汇-总
2025-04-19 08:44:27 -
北大紫光太阳能客服号码售后号码大全及维修网点查询实时反馈全+境+到+达
2025-04-19 08:42:11 -
亚太天能指纹锁用户客服中心实时反馈-今-日-资-讯
2025-04-19 08:40:19 -
耐仕拉(NEXSLA)智能锁售后故障维修客服服务热线是多少实时反馈-今-日-更-新
2025-04-19 08:38:05